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0 年度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市人民政府专利奖设市专利金奖、银奖。本届市专利金奖不超过 10 项,银奖不超过 20 项。
二、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专利奖评选:
1.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评价报告);
2.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 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 原则上为近 5 年授权的专利(即 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授权的专利);
6. 未获得过市专利奖、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7.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且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 2 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市专利奖项目,应当填报《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 1),并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材料》(见附件 2)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用 A4 纸胶装成册。
2. 将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 3 份、《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3)纸质版1份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申报项目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ycfy@163.com。
3. 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二级学院、部门必须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谷元慧 电话:88583911
科技处
2021年3月5日